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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职业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九江职业大学——江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

三、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

五、校址及办学地点:

  江西省九江市九瑞大道91号(鹤问湖校区)

  根据学校办学条件,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向中西部地区生源大省倾斜的原则,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合理编制招生计划。

1.严格按阳光招生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5.招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八、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学校负责寄发录取通知书。

十、收费标准:学校收费严格按省财政厅、教育厅、物价局规定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各专业学费5000元/人•学年;学生公寓800或1000元/人•学年(四人空调间1000元)。

十二、附则

  2.本章程由九江职业大学招生处负责解释。

电话:0792-8375558、8377677、8189297 传真:0792-8371775

QQ号:800087558、326302328、11769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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