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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为了使广大考生了解我院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招生信息和政策,更好地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学校本部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新溪桥东一路219号

  二、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四、考生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除招收定向培养士官生专业和航空服务(空中乘务方向)专业外,其他专业无特殊要求,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外语语种要求英语。招生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不符合该体检标准不予录取。

  六、报考飞机制造技术、航空电子设备维修、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的学生,大学毕业时可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选拔,其基本条件是: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男性考生。

  八、录取规则:严格遵守教育部、省高招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于投档分数线以上的考生,采取“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

  证书种类:国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

  1、咨询部门: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330024

  3、电子邮件:jhxy_zb@126.com

  4、学院网址:http://www.jhxy.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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