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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办学类型:成人高等学校(具有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资格)

  招生层次:专科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四章 收费标准

  专科专业:

  第五章 录取说明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商务英语专业招英语考生。

  无特别要求。

  无特别要求。

  (一)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择优录取其他志愿考生。

  (三)我院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加试,考生需参加省艺术(美术类)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按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加专业课成绩的10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长春市硅谷大街429号

  联系人:元克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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