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陶瓷职业技术学院主页

景德镇陶瓷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名称和国标代码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录取原则:

  2、在录取工作中,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政策和各省的招生规定,按考生填报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对考生录取专业,视考生报考志愿和身体健康状况,按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如考生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按服从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对降分或加分考生按国家规定进行录取。对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的考生,优先录取并优先满足其专业志愿;

  4、我校艺术类专业承认该省的艺术类联考成绩。

  1、凡经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招部门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的学生,按时来校报到后,在江西省教育厅办理学籍注册,取得普通专科高等教育学籍;

  3、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盖有景德镇陶瓷职业技术学院印章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对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学校可以根据教育部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颁发结业证书和肄业证书;

  六、招生对象和培养目标:

  七、收费项目及标准:

  普通文理专业7000元/年,艺术类专业9000元/年。

  景德镇陶瓷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具有颁发国家统招专科学历的资格。学院以陶瓷为特色,以培养创意、设计、工程技术、经营管理和市场推广的高级人才为主的专业性院校。学院坐落在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世界瓷都——江西景德镇,与被誉为“江南第一衙”的国家AAAA级景区浮梁古县衙毗邻。

  学院为推动景德镇及全国陶瓷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汇集天下英才,学院拥有一支教学经验丰富、结构合理、高学历、高技能的师资队伍。2016年面向全国招生,已开设全日制大专层次特色专业21个,学院将进一步加大学科专业建设力度,力求做好传统专业,做大特色专业,做强优势专业,集教学、科研、生产于一体,树品牌,育英才。

  1、在各省(市、区)招生部门统一组织的录取结果渠道公布。

  十、联系方式

  邮编:333400

  主管领导:徐亮 副院长

  E-mail:jcivtzsb@126.com

  本章程由景德镇陶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级相关教育部门的政策、规定出现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级相关教育部门的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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