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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高校代码:国标12809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职教育

  学历层次:专科

  校本部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茜路68号(邮编:215021)

  一、学院概况

  目前,学院设有机电工程系、精密工程系、电子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建筑工程系、工商管理系、外语系、艺术系、公共学科部九个教学系部,39个专业,各类在校学生11000余人。学院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和先进的教学实训设施,先后与德国博世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BOSCH)、芬兰诺基亚西门子通信公司苏州分公司(NOKIA)、三星电子(苏州)半导体有限公司(SAMSUNG—SESS)等著名跨国公司合作共建了80余间校内实训室。办学水平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被国家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分别确定为“全国职教师资专业技能培训示范单位”和“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2005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高等工科教育和产业合作教席”确定为研究基地;2006、2007连续两年被江苏省教育厅授予“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07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0年,学院改变以往一校三区的办学格局,整合优质资源,在独墅湖高教区建设新校区。新校区毗邻科技园、产业园以及入驻高教区的十多家全国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研发资源丰富,为学生的创新发展提供保障。

  1、有关专业的男女生比例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2)原则上按照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具体录取方式:

  A.普通类专业对选测科目要求:采取历史作为文科专业;物理作为理科专业选测科目;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

  (2)对于外省进档考生

  B.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如服从专业调剂,将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对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学院不单独进行专业考试,以江苏省统一组织的美术专业考试成绩为录取时的专业成绩;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其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必须均达到省控线,我院根据考生志愿,按照综合分(文化成绩总分与专业成绩总分相加)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按专业分优先录取。

  “应用英语”专业的考生,参加英语口语等级测试且成绩较好;

  5、本规则未尽之处,按照教育部及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及规定执行。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苏教财(2000)74号、江苏省物价局苏价费(2000)270号文件精神

  2、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会计(国际会计):18000元/年;

  4、住宿费:1200元/年;

  6、奖助学措施:

  B. IVT全额奖学金:专项奖励品学兼优的新生。凡报考我院的优秀学生,录取总分排名所在系部第一,入学时奖励10000元(分两次发放);

  四、证书颁发办法

  五、监督和保证

  2、学院成立由纪委、监察室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贯彻落实。

  六、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512-69360078,69360073

  2、学院网址:http://www.iv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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