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
为继续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2号)、《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教学〔2005〕4号)和《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实施办法》(内蒙教招考信发〔2010〕7号)等政策法规和文件要求,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制定了内蒙古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内蒙古大学,学校国标代码:10126
校本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鄂尔多斯校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
(三)办学层次
(四)办学性质
(五)学习形式
(六)学习地点
(七)办学特点
(八)办学定位
二、招生计划与录取批次、录取要求
内蒙古大学2011年招生总数为5000人。其中本科4100人,高职高专900人。
1.国防生:提前录取(随军事院校一同录取),政审、体检等按军事院校相同的标准进行,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为当地的本科一批录取线;
3.普通本科:本科一批录取;
(三)计划公布
网址:http//www.ndzsw.cn或http://zhaosheng.imu.edu.cn。
本科:外语类专业,英语专业要求报考英语,俄语专业要求报考英语或俄语,日语专业要求报考英语。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具有外语听力和口试成绩,同时要求外语单科成绩(包括笔试、听力和口语)都在及格以上(例如笔试90分以上,听力和口语都达到总分的60%以上)。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国防生继续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总参、总政、总后〔2006〕6号)执行。
所有国防生计划只招收应届男生,艺术类部分专业男女分开招生,已在招生计划中注明。其他专业无性别要求。
认真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内蒙古自治区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实施办法,做好保送生录取工作。
按照《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0〕102号)等文件要求及内蒙古自治区相关规定,做好高水平运动队员选拔工作。
(一)录取原则
(二)提档比例
(三)非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区外录取采用“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同一个志愿中,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录取,专业之间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四)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报考我校音乐、舞蹈、表演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内蒙古大学2011年音乐类专业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高考分数必须达到自治区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最低分数控制线。
1.绘画(中国画专业代号01,21、油画专业代号02,22、版画专业代号03,23、水彩画专业代号04,24)、美术学(专业代号05,25)、雕塑(专业代号06,26)、艺术设计学(专业代号07,27)、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专业代号08,28、环境艺术设计专业代号09,29、装饰艺术设计专业代号10,30、工业品造型设计专业代号11,31、服装设计专业代号12,32、舞台美术专业代号13,33、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代号16,36)、动画(动画专业代号14,34、漫画专业代号15,35)等专业,专业成绩(内蒙古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6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40%相加后根据总分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音乐表演(美声专业代号41、民声专业代号42、长调专业代号43、呼麦专业代号44、马头琴专业代号45、钢琴专业代号46、手风琴专业代号47)、表演(舞蹈表演专业代号55,56、国标舞专业代号57,58、二人台表演专业代号59,60、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代号63),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相应类别本科最低分数控制线者,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内蒙古大学鄂尔多斯学院艺术类招生专业音乐表演(民乐、声乐专业代号E1)、表演(舞蹈表演专业代号E2)在考生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专业成绩×6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40%相加后根据总分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我校艺术类专业代号42、43、44、45、50各专业的合格考生可兼报鄂尔多斯学院音乐表演(民乐、声乐专业代号E1)专业。艺术类专业代号55、56各专业的合格考生可以兼报鄂尔多斯学院表演(舞蹈表演专业代号E2)专业。
(五)内蒙古自治区外各省考生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2011年面向河北省(47人)、山西省(41人)、山东省(42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1人)招生。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只招艺术类文科考生。
四、部分专业招生科类及按类招生和培养办法、部分专业单科成绩要求
(二)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从普通文科(文史类)、普通理科(理工类)中录取;俄语专业从普通文科(文史类)中录取;日语专业从普通文科(文史类)和蒙授文科中录取。英语专业要求外语口试、听力和外语单科成绩均达到及格以上。
(四)艺术类考生,按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的科类划分,分科类分专业录取。艺术类考生要严格按照其所持有的专业考试合格证的专业报考,专业代号按照专业考试合格证中的代号填写,不得报考没有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的专业。由于艺术类考生按专业分别制定录取办法和分别划定录取分数线,根据《关于高等学校在校生转学(专业)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教高函〔2008〕22号),艺术类新生入学后,在校期间一律不得转专业学习。
(六)软件工程专业在内蒙古大学软件学院就读,按照软件产业的特点,充分考虑软件市场对软件人才的实际需求,培养熟悉大型软件开发规范、有较强实践动手能力的开发型软件人才。
(一)国防生要求必须是199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男生。
(三)报考二人台表演(专业代号59,60)、影视表演(专业代号61,62)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专业代号64,65,19)的考生,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发音器官残疾,无色盲、夜盲;女身高1.60米以上,男身高1.70米以上。
六、优惠加分政策与分数排序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教学〔2011〕2号),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和降分投档优先录取的政策和做法。
依据政策加分后的分数排序确定录取优先次序。
(一)学费
2.高职高专:交通学院5000元/年·人;生命科学学院4500元/年·人。
600元/年·人—1000元/年·人。
(四)新生奖学金
所有高中阶段蒙语授课学生均颁发专业奖学金280—500元/年·人(不含八省区协作计划录取的蒙语授课学生)。
(一)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成立由分管校长任主任、教务处处长任副主任、学校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招生工作中的具体事宜。
(三)学校对招生办公室、各院系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要求工作人员认真贯彻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确保学校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五)内蒙古大学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
(七)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认真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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