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9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做好我校2019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账时间及地点:
2020年1月1日至1月6日,赛罕校区行政楼308(因发放绩效工资在封账期间,只能通过开具支票办理支付业务)。
二、报账对象:只限本校教职工且归属于本学院(部门)的人员。校外代课教师及跨学院(部门)代课教师在开账之后进行报销(因处于封账期且以上两类教师不适用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式)。另外,有两处及以上取得绩效工资的人员只能由本人归属单位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式进行发放,未按照此规定发放绩效工资产生的相关问题由本人承担责任。
三、报账方法:
(一)填写2019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表(见附件),其中计算公式已经设定,只需填入应发金额即可(金额如超过144000元请先联系张静,4392308)。
(二)在规定时间内须提供以下三种材料到财务处办理报账手续:1.报销单;2.2019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表纸质版;3.2019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明细表。
(三)在规定时间内将2019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表电子版发到邮箱20169005@imnu.edu.cn,并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四、扣税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文件相关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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