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师范大学党委公布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监督举报方式
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要求,学校党委研究制定《中共内蒙古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工作方案》,开展对4个方面可能存在的8项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从扶贫领域可能存在腐败和作风问题方面,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方面,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方面,统计造假问题方面,着力解决师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好师生最急最忧最盼的紧迫问题,有效维护师生的根本利益,不断增强广大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切实保障专项整治实效,充分发动广大师生的监督作用,在全校开展范围“问谏师生”,围绕以下八项问题,广泛征求漠视侵害师生利益问题线索。
1.对“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政策可能存在的落实不力、工作松劲懈怠问题。
2.对学生困难生活补助和助学金发放,可能出现的政策落实不到位、把关不严、发放不及时问题。
3.校园食品、仪器药品、实验室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
4.教师承担不合理工作问题。
5.校园及周边环境问题
6.管理服务工作中 “吃拿卡要”、服务师生不上心、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等问题。
7.教师在学生考试考核中可能收取学生财物等问题。
8.统计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造假问题。
为畅通参与监督和反映问题渠道,现将专项整治受理监督举报和反映问题方式公布如下。
纪委举报信箱:sdjw@imnu.edu.cn
纪委举报电话: 7383706、7383704。
纪委监察处
201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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