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主页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名称: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概况

  学院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科学管理为基础,以教学质量为保障,以特色求发展”的办学理念,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积极开拓就业市场,目前已与区内外280多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毕业生就业合作关系。

  四、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六、校 址:

  七、招生计划及有关说明:

  2.招生专业:学院设有软件工程系、电子工程系、计算机科学系、信息管理系,开设软件技术(软件测试方向)、软件技术(.NET方向)、软件技术(JAVA方向)、软件技术(数据库应用与信息化技术)、图形图像制作、图形图像制作(室内设计)、嵌入式技术与应用、动漫设计与制作、游戏软件(游戏美术设计)、游戏软件(游戏程序设计)、软件外包服务、智能手机软件应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自动控制方向)、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通信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信息采集与控制方向)、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计算机通信、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电气控制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站开发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开发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站工程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安全与管理方向)、物联网应用技术(应用系统开发方向)、移动通信技术(3G软件开发方向)、计算机系统维护、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工业设计、数字媒体技术、电脑艺术设计、计算机音乐制作、会计电算化、电子商务、文秘(涉外文秘)、物流管理、环境艺术设计、连锁经营管理、电子政务、营销与策划、园林技术、园艺技术等44个专业。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受师资等办学条件限制,新生入学后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1)我院按专业志愿清规则进行录取,即进档考生按照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如有剩余计划再采取第一志愿第二专业清的方式;

  (3)我院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5)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最低控制线且专业课成绩合格,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我院承认其他院校的相应专业课成绩。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大专毕业证书

  十一、其它:

  2.学院设立助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帮助品学兼优、生活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十二、招生咨询

  联系人:冀 滨

  网 址:http://www.imeic.cn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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