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师范学院文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1、学校全称:淮阴师范学院文通学院 2、学校代码:1901 3、学校地址:江苏省淮安市长江西路111号(王营校区)邮编:223300 江苏省淮安市交通路71号(交通路校区) 邮编:223100 4、学校性质:省属公有民办本科院校 5、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 6、办学层次:本科 7、录取原则: (1)按照教育部要求,切实贯彻落实“阳光工程”政策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3)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从高分到低分、按填报志愿顺序进行专业投档。投档分相同时,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或满足其专业志愿;如果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仍相同,语数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或满足其专业志愿。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专业对相关科目的要求,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4)江苏省考生填报志愿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普通类选测为CC、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艺术类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综合素质评价按江苏省教育厅的规定执行。 (5)填报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口试成绩达到良好(含良好)以上,且对英语单科成绩有一定要求。 (6)非外语类专业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其它语种考生务请慎报。 (7)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 (8)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音乐表演、艺术设计专业对文化和专业成绩都达到江苏省省控线的考生,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艺术设计专业按综合分(文化总分加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9)体检标准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10)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而又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11)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12)选择性计划招生按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8、奖助学金介绍: (1)国家奖学金:获得国家奖学金者,每生每年一次性奖励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者,每生每年一次性奖励5000元。 (3)国家助学金:获得国家助学金者,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4)优秀学生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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