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学院名称: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
二、学院性质
三、学院地址及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421008
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1.学院招生工作在湖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下,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统一组织下,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3.学院对应、往届生一视同仁;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5.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高低结合志愿填报顺序录取,如填报志愿所有专业均不能录取,则实行调剂录取,学院会根据专业录取情况尽量满足考生的调剂意愿,不愿调剂的予以退档,已录取专业通过学院官网进行公示。湖南省内已投档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主动通过我院公布的联系方式确认录取,未确认的考生做退档处理。所有新生报到时须交清第一年的学杂费。有关学院录取办法的具体方案以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
7.录取新生按我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报到入学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批准方可延期报到,延期时间不超过两周。
六、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收费标准
学院严格执行湖南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联合下发的2018年收费标准。
电话:0734-8484960
学院网址:http://nyxy.hynu.cn/
学院的招生信息和录取结果将通过招生信息网及时发布。
1. 本章程解释权属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 本章程适用于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2018年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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