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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工学院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高校名称:淮阴工学院高校代码:11049

  录取条件: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1、录取工作将在省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择优录取。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1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5、学校各专业对考生所选测的科目有具体要求(详见招生计划一览表)。

  二、录取办法

  1、普通类本科二批考生进档最低要求是考生投档成绩达到省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达到“1B5C1合格”(即一门选测科目达到B级及以上等级,另一门选测科目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4门必测科目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信息技术等级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合格,投档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投档线。

  3、省内考生进档后,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按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择优录取。外省考生进档后,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择优录取。

  (二)艺术类本科录取办法

  2、安徽、山西省艺术类考生进档后,按文化总分加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按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凡统考成绩达到省厅划定的我校选择性计划录取分数线,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我校选择性招生计划,经我校研究审核,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予以录取:

  ⑵符合江苏省制定的艺术类、体育类特长生条件者;

  三、证书发放

  四、收费标准

  五、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517-83591026、83591073

  E-mail:zjb@hyit.edu.cn

  邮编:22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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