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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全称: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
三、办学地点: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城东高专路2号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是由湖南文理学院举办,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教育资格的独立学院。
成立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关于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规程,领导招生录取工作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成立芙蓉学院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程监督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六、招生计划与专业:
七、学历学位证书:
八、录取规则:
2.高考分数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的独立学院批次录取分数线。
4.各专业录取不限定男女人数比例。
6.报考我院音乐学、舞蹈编导、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统考成绩为准。
九、收费标准:
1.学费: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每生每年16000元;音乐学专业每生每年140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专业每生每年12650元;通信工程、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每生每年12880元;其它专业每生每年10800-11200元。
(2015年收费标准以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为准。)
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城东高专路2号
电 话:0736-7186057(兼传真) 0736-7186059(兼传真)
网 址:http://fur.hua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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