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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院名称: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907)

  第三条 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学制:3年;毕业证书:学生毕业成绩合格,获得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委员会为学校招生工作最高领导机构。

  第六条 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作为学校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2.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院招生工作章程;

  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相关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各种情况;

  6.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院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八条 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在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开展招生宣传及咨询等相关工作。

  第三章 入学考试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录取专业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所有投档考生按实考分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进第二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学院开设英语、俄语课程。

  第十六条 2017年太原铁路局定向培养的大专生,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工程技术专业,要求面向山西省考生,只招男生,身高170厘米以上,五官端正、听力正常、矫正视力5.0以上;无色盲、色弱、口吃;身体健康,身体质量指数(BMI)在18.5-30范围内,部分为太原铁路局定向培养,入学后需面试。

  第十八条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院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学院通讯地址: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南第二大道20号(邮政编码:150060);招生咨询电话:0451-51893230 51893286;招生网址:http://www.htxy.net;招生咨询邮箱:htxyzhaoban@tom.com。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017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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