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河南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10476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河南师范大学是一所建校历史较长的河南省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师范大学。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大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师范大学。学校现设有71个本科专业,24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6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校设有省部共建细胞分化调控国家重点实验室,黄淮水环境与污染防治、绿色化学介质与反应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河南省生物工程重点实验室、河南省环境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河南省光伏材料重点实验室,河南省生物工程研究应用中心、河南省动力电源及关键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科技与社会研究所、青少年问题研究中心、河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等30个省厅级重点科研基地和河南省规模最大、种类最多的生物标本馆;设有生命科学、化学和物理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校为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单位、教育部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河南省教师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基地、“国培计划—中西部骨干教师培训”承办单位。
第十条 河南师范大学设立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领导小组。招生领导小组由主管副校长担任组长,招生办公室主任、监察处处长任副组长,教务处、学生处、网络中心、校医院等部门负责人担任组员。
第十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部门监督(学校设立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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