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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实施招生工作,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拥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院位于大别山革命老区、美丽的“全国十佳宜居城市”—信阳市,西邻“江淮明珠”南湾湖,南望“云中公园”鸡公山。校园内生态环境优美,景色宜人,被誉为中原“最美校园”;毗邻信阳师范学院,易于共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营造浓厚校园文化氛围;实施教授治学、专家治校,面向海内外聘请了一大批师德师风正、学术造诣深、教学理念新、业务能力强的专家、教授主持专业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学风浓厚,培养质量高,毕业生在研究生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等选拔性考试中成绩突出,2014年523名毕业生考取硕士研究生,占毕业生人数20%,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是莘莘学子学习深造的理想学府。

  2、国标代码:13503

  3、办学地点:河南省信阳市

  5、办学性质:民办

  7、招生对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

  二、 招生计划

  10、计划公布形式:一是由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通过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11、外语语种:我院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除英语专业外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公共外语课程仅开设英语。

  13、男女生比例:我院招生录取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志愿择优录取考生。

  各普通类专业录取无志愿分数级差要求,各招生专业录取以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要求为准。

  河南省:文化课考试及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依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艺术类各专业的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

  四、收费标准

  五、奖助措施

  (1)新生入学奖学金:利用院长基金每年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优秀新生给予奖励。其中,对高考成绩高于上一批次录取控制线的优秀新生给予一等奖,奖金各10000元;对各系文理科高考成绩第一名优秀新生给予二等奖,奖金各5000元;

  (3)院级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300元;单项奖学金,每生每年100元。

  六、毕业生待遇

  七、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hrxy.edu.cn

  通信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南湖路2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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