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传媒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哈尔滨传媒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办学性质
二、学院招生计划与类型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
四、语种要求:语种不限
1、直招士官专业应符合国家征兵条件,以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直招士官要求为准,只招男生。
六、录取规则:
2、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的文件精神,以“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为原则,在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学院成立招生纪检领导小组,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4、录取时按考生实际分数和所填的专业志愿排序确定专业,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
七、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九、证书种类: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专业名称 | 1 | 9000 |
艺术设计 | 3 | 9000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5 | 9000 |
工艺美术品设计 | 7 | 12000 |
音乐表演 | 10 | 12000 |
舞蹈编导 | 12 | 9000 |
播音与主持 | 14 | 9000 |
影视编导 | 16 | 9000 |
摄影摄像技术 | 18 | 8000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20 | 7000 |
软件技术 | 22 | 7000 |
商务管理 | 24 | 7000 |
旅游管理 | 26 | 7000 |
宿费收费标准: 四人间:1200元/人年;六人间:1000元/人年.
十二、学院招生信息网及校址、招生电话及传真
校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乡(京哈公路13.5公里处)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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