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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民办

  第二章 组织机构

  作。招生办公室为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具体比例视各省生源情况而定。

  第八条 专业录取按照总分由高到低和专业志愿先后顺序, 在前三个专业志愿中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其它专业志愿为调剂参考志愿;如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江苏省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

  第十条 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第十二条 报考我校要求加试外语口试(个别省市不加试外语口试除外)的专业,录取时外语口试成绩原则上要求合格以上。

  英语(英德、英法、英日双语方向)、德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专业英语成绩要求不低于110分(满分为150分);对外汉语专业英语、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100分(满分为150分);汉语言文学专业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100分(满分150分);日语、俄语专业考生语种不限;其他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朝鲜语专业招收非朝鲜族考生。

  第十四条 学院设有特等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一等奖学金每学年2000元,二等奖学金每学年1000元,三等奖学金每学年200元。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参评国家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每学年2000元。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七条 考生录取结果查询可通过各省招生办公室提供的途径和我校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0431—84533585 84533588 84533589

  学院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3658号

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2009年学费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 学制 收费标准
英语(英德双语) 五年 13000元/年
英语(英法双语) 五年 13000元/年
英语(英日双语) 五年 13000元/年
英语(翻译) 四年 12000元/年
英语(教育) 四年 12000元/年
英语(国际商务) 四年 12500元/年
英语(旅游) 四年 12500元/年
法 语 四年 13000元/年
俄 语 四年 13000元/年
朝鲜语 四年 13000元/年
西班牙语 四年 13000元/年
德 语 四年 13000元/年
日 语 四年 12000元/年
葡萄牙语 四年 13000元/年
意大利语 四年 13000元/年
对外汉语 四年 12000元/年
汉语言文学 四年 12000元/年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四年 12000元/年
工商管理 四年 12000元/年
市场营销 四年 12000元/年
旅游管理 四年 12000元/年
金 融 学 四年 12000元/年
电子商务 四年 12000元/年
人力资源管理 四年 12000元/年
编辑出版学 四年 12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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