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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都市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为了准确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进一步规范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按省教育厅要求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简介:

  学院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教学与其他用房以及设备设施、师资等,均符合国家教育部标准。拥有印刷技术、航空服务、电子技术、形体等54个实训室,建有印刷包装、数控模具、航空及城轨服务、建筑工程、信息科学五大校内实训基地,并拥有105个校外实训场所,如航空与城轨管理专业群实训基地及印刷与包装专业群实训基地、建筑工程专业群实训基地等。

  我院是“湖南省党建工作合格高校”、“湖南省文明高校”、湖南省“五四红旗团委”;2011年学院以22项核心指标全部达标的优异成绩通过了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11、2012年连续两年被评为“湖南省高职高专招生与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第四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招生对象:1.参加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含中专、技校、职高毕业生);2.初中优秀毕业生(五年制高职大专)。

  第八条招生专业:印刷技术、包装技术与设计、数字印刷技术、印刷设备及工艺、印刷图文信息处理、航空服务、民航商务、民航商务(旅游酒店管理方向)、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商务英语、老年服务与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疗养康复方向)、建筑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工程造价、工程监理、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物业管理、园林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手机软件开发方向)、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经济与贸易(销售管理方向)、金融与证券、金融与证券(货币结算方向)、模具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汽车电气方向)。

  第十条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毕业证书说明:

  第十二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湖南都市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传真:0731—86399155邮编:410137

  网址:http://www.hnup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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