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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2017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为保证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增加招生透明度,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及省有关部门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是组织和实施单招工作的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单招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八条 2017年学院招生面向全国24省进行,接受高考考生网上报名。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各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十条 执行省定的有关奖励性或照顾性优惠加分政策。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学院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合理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五条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分专业的单招计划等详细信息,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或详见学院招生简章。

  网 址:http://www.hnucc.com

  52661758、52661761、52661787

  邮箱地址:332147363@qq.com 49254266@qq.com

  邮 编:411101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若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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