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单独招生章程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由湖南省卫生计生委、湖南省教育厅、株洲市人民政府共建共管,以湖南省卫生计生委为主管理的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中医药行业和健康产业,面向各级医疗机构,培养技能型应用型中医药护专门人才。办学50多年来,为中医药行业和卫生事业培养了近3万余名专业人才,是湖南省基层中医药实用型人才培养的主要基地。学校占地650余亩,设有高家坳和云龙两个校区。
学校注重就业基地建设,构筑了以北京、珠三角、长株潭地区等为骨架的人才就业网络,与部、省直多家医疗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湘雅医院、湖南省人民医院、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一批知名医药单位成为我校稳定的就业单位。学校全面落实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毕业生年终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并深受用人单位欢迎,最美护士—何遥就是其中优秀代表。学校被授予“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合格单位”、“湖南省文明高校”、“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 等荣誉称号。
二、国标代码:13802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六、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医学高等专科
八、学校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芦淞路136号
十、招生对象
十一、报名流程
2、网上报名时间:3月15日—4月9日。报名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具体报名办法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4、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初审在网上进行。所有符合考试条件考生名单将于4月12日—13日通过我校招生网(www.hntcmc.net)对社会公布。
6、网上自助打印准考证:已缴纳考试费的考生于4月15日-4月20日可自助打印准考证,如无法通过自助方式完成准考证打印的考生,4月20日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学校西校区招生办现场办理。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进行,由学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应届高中毕业生文化基础考试成绩以其全省毕业会考成绩为依据,只须参加综合测试考试;往届高中考生和中职对口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基础考试和综合测试考试。考生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1)文化基础考试:
(2) 综合测试+心理测试:
2、考试时间:4月21日—22日。
十三、录取原则
1、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考时所采集的信息。
3、任一测试缺考的考生或考试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将按照湖南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湖南省2018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办理转学及转专业。
十五、监督机制
2、命题、考试与评卷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及株洲市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组织实施。按照教育部“阳光工程”的要求和我省相关文件规定,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4、对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党纪政纪相关条规予以严肃处理。
十六、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及信息公开
传真:0731-28519008
邮编:412012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18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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