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主页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考试、录取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国标代码14181、招生代码6269

  学校位于郑州市二七区工业路25号。总占地600余亩,建筑面积30余万平方米。学校设有土木工程系、建筑系、工程管理系、设备工程系、建设信息工程系、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教育教学部、文艺体育部8个教学部门,涵盖40多个相关专业及方向的专业体系,全日制在校生1.4万余人。学校拥有一支素质较高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663人,其中专任教师465人,高级职称教师100余人,省级职业教育教学专家4人,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17人,省教学名师1人,住建部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6人,具有国家注册建筑师、造价师等资格双师素质教师300余人。

  第九条 学校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主管教学工作和招生就业的院领导为副组长,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纪检监察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下设宣传、考务、录取、纪检监察等工作组,分工负责单独考试招生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对象、考核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凡参加我校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请统一在网上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9时至23日18时。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且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考生可以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请考生按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进行志愿填报。

  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1)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知识”考试成绩原则上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中等级最高的一科成绩,免“文化知识”考试。没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考生和参加对口招生报名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知识”校考。

  (3)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折算原则: “A级”=100分,“B级”=90分,“C级”=80分,“D级”=65分。

  中职考生的“职业技能”和高中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满分100分。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

  (1)划定录取总分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划定录取总分分数线。

  (3)领导小组审核。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5)上报预录取结果。经过公示且无异议的预录取考生名单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以参加当年全国高校统一考试招生。

  第十七条 学校严格按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工业路25号

  招生咨询电话:0371-67875029、67427510、67875027

  学校网址:http://www.hnjs.edu.cn

  招生邮箱:hnjszsyx@163.com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