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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经贸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3年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条 学院全称: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788)。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六条 办学条件:学院位于省会郑州市,现有三个校区(新生报到在白杨路校区),占地843亩,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学院拥有功能齐全的综合教学楼、多媒体楼、实训楼、图文信息中心、体育馆、学术报告厅、400米标准塑胶运动场;建有数字化校园、多媒体教学网、电子阅览室等现代化设施

  第八条 专业设置: 学院设有财经金融系、会计系、经济贸易系、工商管理系、电子工程系、信息管理系、工艺美术系、外语旅游系、技术科学系、社科部、体育部和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2013年招收44个专业(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河南省招生考试之友公布为准,也可登陆我院校园网查询),均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场需要的热门专业。

  第十条 就业安置:学院与数百家省内外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按照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原则,为毕业生搭建了良好的就业平台,每年就业率均在97%以上,并获得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艺术类专业:达到省定艺术类专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课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四章 奖(助)学金设置

  第五章 学费与住宿费

  第六章 毕业文凭

  第七章 学校地址、咨询热线

  (龙子湖内环北路与博学路交叉口)

  第十六条 咨询电话:

  龙子湖校区0371-86661222 86661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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