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主页

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

  三、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五、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七、学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17号

  九、录取原则:

  (2)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尊重考生志愿,公开、公平、公正录取;

  (4)相关科目要求:报考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考生所在地的专业联考且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十、招生计划:学院2009年招生计划 1460人,学院面向湖南、浙江等13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1)我院严格按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层 次 学科类别 学费 (元/年/人) 住宿费 (元/年)普通宿舍 教材费 预收及代收费 收费合计(元/人) 备注
本 科 工科类 10500 600 500 176 11776 学生住宿费按规定标准(一类1200元/年,二类800元/年,三类700元/年,普通宿舍600元/年)收取 代收费: 军训服装费65元,身份证和户口费26元,体检费45元、代收录取费40元,合计176元
艺术类 16000 600 500 176 17276
经管类 10400 600 500 176 11676
新闻传播类 13000 600 500 176 14276
文史理类 10100 600 500 176 11376

  (2)住宿:公寓住宿1200元/人·年,普通宿舍600元/人·年。

  十三、学位证书:发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学位证书。

  (1)学校设置了奖学金和勤工俭学基金,还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贫困学生可通过上述途径完成学业。

  十五、招生咨询方式

  邮编:411101

  学院网址:http//www.hniey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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