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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业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今年的招生工作,服务好广大考生,特制定河南农业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学院全称: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第三条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七条学院各专业无外语语种、男女比例、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艺术类专业成绩采用省统考成绩,专业分上线按文化分数高低录取;尊重考生对专业志愿的选择;身体健康状况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第八条收费标准:理工类专业学费3600元/年;文科类专业学费330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4800元/年。

  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第十条勤工助学及困难资助:学院建立、健全和完善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奖减助贷补并举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学院设立有勤工助学部,为学生提供校内外多种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一条录取结果经省招生办审核批准后,通过学院网站公布,也可电话查询。

  联系部门: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电话:(0371)67290999、67290399、67290870

  E-mail:zb13790@163.com

  2012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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