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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2.学院代码:12490

  4.学院性质: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艺术职业学院

  6.系别设置:舞蹈、戏剧、传媒、声乐、民乐、管弦、流行音乐、艺术设计八个专业系

  二、招生专业:

  9.专业学制:全日制三年

  音乐类:音乐表演(含声乐、西洋管弦打击乐、中国乐器演奏、键盘演奏、流行音乐方向);

  舞蹈类:舞蹈表演(中国舞表演方向)、编导(舞蹈编导);

  美术类:电脑艺术设计、舞台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影视动画、广告与会展、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油画、漆画);

  11.毕业证书:凡被我院录取的学生,完成规定课程经考试合格后,颁发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并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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