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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现代公共关系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性质

  二、招生对象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

  四、语种要求:

  五、录取规则:

  2、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的文件精神,以“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为原则,在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学院成立招生纪检领导小组,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4、录取时按考生实际分数和所填的专业志愿排序确定专业,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

  六、办学层次:

  七、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

  八、证书种类:

  九、收费标准:

  十、学院招生信息网及校址、传真

  校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京哈公路13.5公里处

  招生办:0451-8670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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