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主页

2016年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

  三、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五、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209号

  六、学校概况: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坐落于风景秀丽的北国冰城——哈尔滨。学校建有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和阿城区金源路两个校区,占地面积51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雅,办学设施完善。建有国内外一流的现代护理实训中心。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一所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隶属于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八、录取原则:

  2、学校按投档分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并按投档分为考生安排专业,采用分数优先原则,专业之间无级差,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对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不退档。在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为考生安排专业,专业志愿顺序依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

  4、性别及身高要求: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护理(口腔方向只招收女生),其它专业男女不限。护理专业及助产专业身高要求:女生160CM以上,男生168CM以上。

  6、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1、学费为6000元/学年,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住宿费为600元/学年。

  3、学校设有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勤工助学为主导,“贷、助、勤、补、免”五位一体的资助体系,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一、联系方式

  邮 编:150086

  邮 编:150301

  传 真:0451-55656245

  网 址:www.hljhlgz.com

  十二、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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