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全称: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纺化路1号,邮政编码:161002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校隶属单位: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招生监督小组,由纪委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处理与招生有关的信访、投诉和申诉。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3.起草、报批和公布学校招生章程;
5.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说明
第十五条 学院2018年共开设17个专业,学制均为三年,铁道类专业不适合女生就业,请女生慎重报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根据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志愿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高考投档总分相同的,依次按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监督与申诉
监督申诉电话:0452-8085620
咨询电话:0452-8085667、8085668、8085669
学校网址:http://www.hlcp.com.cn
微信公众号:hjyzsjyb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请考生和家长不要上当受骗。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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