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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学生社团注册工作的通知

2021-12-28 0 新闻公告 来源: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新闻网

各学生社团:

为规范校区学生社团管理,加强社团建设,推动社团发展,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素质提升中的阵地作用。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校区决定开展2021年学生社团注册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注册要求

(一)注册内容

学生社团是学生根据成长成才需要,结合自身兴趣特长,在校区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开展活动的群众性学生团体。学生社团一般分为思想政治类、学术科技类、创新创业类、文化体育类、志愿公益类、自律互助类及其他类等。

群众性学生团体(含团队运营的网络新媒体社团)须按学生社团登记注册。学生社团登记成立时,须按照一定类别向校区团委进行申请登记。学生社团实行年审制度,凡经过正式程序登记成立的社团都需要进行年审,内容主要涉及本年度社团人员尤其是主席团人员变动、社团负责人工作和学习情况、社团主要活动安排计划、社团组织架构及章程、指导教师及指导单位、财务状况、有无违纪违规等。对年审不合格的社团,将禁止本学期所有活动,不允许进行招新,同时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对于未按规定申请注册年审者,视为自动解散。

(二)注册时间

请各学生社团在2022年3月4日(星期五)12:00前将《学生社团年度注册登记表》(见附件1)、《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确认函》(见附件2)、学生社团新媒体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确认书(见附件4)、社团章程(见附件5),按“XX社团注册+联系人+手机”格式命名后统一报至校区团委邮箱hitsztw@163.com,纸质版附件1、附件2、附件3和附件4交至H617团委张三立老师处。

二、注意事项

(一)指导教师

每个社团应至少有1名指导教师,要求为本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原则上一名指导老师最多指导2个社团。思想政治类和志愿公益类社团指导老师须为中共党员。

(二)组织建设

学生社团需有明确的业务指导单位、规范的社团章程。学生社团成员不得少于20人,要求为本校在读学生。每名学生最多加入2个学生社团。社团负责人学习成绩综合排名须在班级前50%以内,思想政治类和志愿公益类社团的主要负责人应为中共党员。

(三)社团建团

具备条件的社团应建立临时团支部,承担政治理论学习、研究社团重要事项等职责,临时团支部书记原则上由学生社团中的驻团党员担任。临时团支部一般不发展团员,不收缴团费,不选举团代表等。社团注销后,临时团支部自然撤销。

附件1:学生社团年度注册登记表.docx

附件2: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确认函.pdf

附件3:学生社团新媒体情况统计表.docx

附件4: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确认书.pdf

附件5:社团章程模板.doc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委员会

2021年12月28日

(联系人:张三立,电话:2690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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