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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21年哈尔滨工业大学主题案例建设的通知

2021-11-27 0 新闻公告 来源: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新闻网

教务部通﹝2021﹞229号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依据校本部《关于2021年哈尔滨工业大学主题案例建设的通知》(见附件1)的有关要求,现将深圳校区的征集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征集主题.

2021年主题案例征集设立“乡村振兴”“生态文明”“数字中国”和“共同富裕”四个主题,开发上述主题在理念、制度、实践等方面的高质量案例资源,充分展现中国特色理论与实践成果。

二、征集方式

(一)征集对象

征集工作采用“项目负责人负责制”,由在案例开发与教学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并熟悉相关行业领域的专家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组建工作团队进行项目申报,工作团队成员建议3-5人。为保证主题案例编写开发质量,同一负责人参与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项。

(二)征集内容

征集的案例类型分为“教学型案例”和“研究型案例”。“教学型”需突出文字可读性、教学适用性、构思巧妙性、思考启发性,并配套教学指导说明书,明确教学目标,设计启发性问题,给出案例分析的逻辑路径,合理引导学生进行案例分析,成果形式包括“文字案例”、“小微案例”、“视频案例”,以“文字案例”为主。“研究型案例”需突出学理价值,重视实践总结,强调理论凝练与创新,鼓励创新研究范式,探索编写“案例研究论文”等,以实现同一主题案例的深度开发和研究。

(三)征集数量

每个单位对推荐的申报项目进行排序,不限数量,每个项目应包括2-3个不同形式的案例成果。请各单位统筹安排、择优推荐,严把质量。

三、申报流程

(一)2021年12月3日11:00前,项目团队填写《2021年主题案例征集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提交各单位审核。

(二)2021年12月5日17:00前,请学院将《2021年主题案例征集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和《2021年主题案例征集项目申报表》文件电子版和签字扫描件打包发至邮箱panhaiyan@hit.edu.cn或通过有度发送,文件及邮件名均以“学院+案例”命名。

(三)2021年12月7日11:00前,深圳校区对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后,签字盖章统一报送至校本部。

四、评审验收

深圳校区将对校本部评选出的优秀案例项目进行支持建设,校本部后续将以汇编形成案例成果集,并从中评选出6个项目推荐到国家。

五、有关说明

1. 项目负责人须对申报材料及成果的真实性负责,确保为原创成果,无知识产权争议。

2. 最终入选的项目按协议计划开展主题案例开发工作,2022年6月进行中期检查,2022年8月完成验收。对通过验收的项目国家将择优资助,案例成果收录至“中国专业学位精品案例库”。

3. 可通过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网站获得更多参考资料https://case.cdgdc.edu.cn。

工作联系人:潘海燕,26035079。

附件:

1.关于2021年哈尔滨工业大学主题案例建设的通知

2.2021年主题案例征集项目申报表

3.2021年主题案例征集项目汇总表

4.《关于面向有关单位开展2021年主题案例征集的邀请 函》(学位中心函〔2021〕34号)

教 务 部

2021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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