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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1-11-12 0 新闻公告 来源: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新闻网

教务部通﹝2021﹞212号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要求,学校现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19年及以前经我校批准立项的本科课程建设项目(详见附件2)。

2.2019年1月及以前立项的课程建设项目原则上需结题,若本次不能结题可自行申请撤项,对于不结题或结题未通过的项目将予以撤销。

3.2019年12月立项的课程建设项目最晚2022年12月结题,本次不能结题需申请延期。

二、验收要求

1.项目团队至少2人通过课堂准入考核;

2.教学文件:完整的教学大纲、教学设计、教案等;

3.研究报告:一万字以上;

4.教学论文:发表1~2篇相关教学论文。

三、验收程序

1.教师填写结题验收材料

各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申请书填写《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书》(附件3),同时将结题报告、项目申请书、项目成果(发表的论文、教学文件)等材料附在结题验收书后面,纸质版材料左侧装订一式一份、电子版合成一个PDF文件,提交至所在单位。

2.已到结题时间的项目如需要申请延期(延期结题时间不能超过应结题时间后1年),由项目负责人填写《课程建设项目延期验收申请表》(见附件4),将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提交至所在单位。

3.所在单位审核

所在单位审核后汇总结题验收材料,于2021年11月30日17:00前,将纸质版连同电子版报送至教务部H608室。

4.专家评审

教务部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评审(评审时间另行通知),并对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进行公示。

工作联系人:潘海燕,26035079,panhaiyan@hit.edu.cn。

附件:

1.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2.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名单

3.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书

4.课程建设项目延期验收申请表

教 务 部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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