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1-2022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我校资助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教财[2015]7号)、《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规定,现将学校2021-2022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且未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全日制在籍学生。
二、申请条件
(一)家庭经济困难;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三、申请材料
(一)本人学生证;
(二)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须提供监护人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附件2);
(三)学生本人填写并签字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3);
四、申请金额
本科生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五、申请方式
需要申请贷款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各学院于10月9日12:00前报送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名单一览表(附件1)电子版至学生工作部(处);后续关于银行线上集中办理的要求,等待进一步通知。
请各学院组织好2021-2022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工作,通知申请贷款学生务必加入QQ群(HITSZ2021校园地国助学贷款,群号:887388391,申请时请注明学院学号姓名)。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9月22日
(联系人:崔新贵 联系电话:0755-86576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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