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扬帆计划·中央和国家机关大学生实习”报名的工作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切实加强实践育人,发挥共青团的组织优势和育人功能,通过组织大学生到相关单位实习,引导大学生开阔视野、经受锻炼,拓宽大学生社会实践渠道,团中央联合部分大型企业,开展“扬帆计划?中央和国家机关大学生实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 暑期实习:拟定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8 月 20 日。
2. 秋季实习:拟定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1 月 15 日。(主要面向京内高校学生开展,部分岗位要求与暑期实习为同一名学生。实习期满后,如双方达成一致可延长实习期限。具体开展情况视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
二、实习岗位
1. 岗位编号183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交通运输类专业一名;
2. 岗位编号360 本科及以上学历,工商管理类、行政管理类、设计学类相关专业一名;
3. 岗位编号522 2022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相关专业一名。
三、报名条件
1. 入选的三名同学中须有两名为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 非毕业年级哈尔滨工业大学全日制学生;高年级本科生和研究生(含博士生)优先;
4. 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自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5. 品学兼优,表现突出,有较好的理论功底、文字表达能力和网络办公技能;
6. 具有参加本次实习计划的意愿,并能够保证全程、全身心参与实习工作;
7. 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四、选拔流程
1. 个人申请
报名同学填写附件1和附件2上交至各学院团委。
2. 基层团委审核
请各学院审核汇总后,将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于7月10日15:00发送至hitsztw@163.com,文件命名为“XXX学院-2021年“扬帆计划·中央和国家机关大学生实习”材料汇总”。
3. 校内选拔
学校对报名同学进行资格审核后,将视情况开展选拔。(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 确定人选由政务实习单位确定最终录取名单,并进行岗位对接。
附件1:”扬帆计划·中央和国家机关大学生实习”报名表.docx
附件2:“扬帆计划·中央和国家机关大学生实习”推荐汇总表.xlsx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1年7月9日
(联系人:李文庆。电话:86525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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