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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关于开展2021年度课程思政建设改革示范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1-06-01 0 新闻公告 来源: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新闻网

教务部通﹝2021﹞101号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强化课程思政建设一流课程的意见》要求,持续推进我校课程思政建设改革,选树一批在课程思政理论研究、资源建设、教学实践等方面有突出成果的团队、课程、课堂,现启动校级课程思政建设改革示范项目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课程思政要求内化到课程设计、课程内容、课程讲授、课程考核、课程评价各方面、各环节,充分发挥每门课程、每个课堂的育人作用,促进专业教育和思政教育深度融合,促进知识传授和价值引领有机统一。通过树立典型示范,引导广大教师积极自觉投入课程思政建设改革,在全校范围内营造“三全”育人的浓厚氛围。

二、遴选范围及数量

校级课程思政建设改革示范项目包括课程思政示范团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堂三大类,本年度面向各学院遴选课程思政示范团队3-5个、课程思政示范课程5-8门、课程思政示范课堂10-15个。

三、申报条件

(一)课程思政示范团队

1.团队负责人应为学校全职教师,一般应具有教授职称和10年(含)以上教龄。团队其他成员一般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及5年(含)以上教龄(以上年龄及任职时间计算均截至2021年5月31日,下同)。

2.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高尚的师德师风,长期奋战在教学一线,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艺术。近2个学年度,团队负责人及成员课堂教学时数不低于108学时/学年。

3.团队长期致力于课程思政建设改革,在课程思政理论研究、资源建设等方面有突出成果,并将相关成果应用于教学改革实践,取得了显著育人成效。

4.团队规模一般应在5人以上,并保持合理的梯队结构,团队内部形成了稳定的“传帮带”机制和教学协作机制。

5.团队长期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开展教学,育人效果受到同行广泛认可,受到学生普遍欢迎,在业内具有良好的口碑和较大的影响力。

(二)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1.课程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已实施学分管理,注重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价值引领相统一。

2.课程负责人应为学校全职教师,一般应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和5年(含)以上教龄,具有丰富的课堂讲授经验和良好的教学口碑。

3.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具有高尚的师德师风,并长期稳定从事一线教学工作,有较高的“课程思政”教学素养与能力。

4.2019年9月1日以来,课程至少经过两个学期的正常讲授,课程负责人授课学时不低于该课程总学时的三分之一,且后续专业教学计划中,该课程仍将稳定开设。

5.课程教学有先进的教学理念,结合课程特点适时融入家国情怀、社会责任、道德规范、法治意识、历史文化、思想品质、科学精神等德育元素,将价值引领贯穿课程教学始终,实现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能够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辅助教学,注重过程性考核评价,并突出思政教育要素考核。

6.课程授课效果良好,学生、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优良,课程思政与专业教学的融合模式对其他同类课程提供较好的借鉴。

7.同等条件下,已获校级立项并取得一定教学效果的课程思政建设项目,优先考虑。

(三)课程思政示范课堂

1.必须是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稳定开设、相对固定的一堂(节)课,时长一般在30-60分钟;

2.主讲教师应为学校全职教师,一般应具有讲师(含)以上职称和5年(含)以上教龄,长期稳定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和丰富的课堂讲授经验。

3.授课教师仪态大方,衣着举止得体,精神风貌良好。教学思路清晰、逻辑严谨,讲解深入浅出,课件制作精美,过程适当穿插案例、专业经典等素材,总结精炼到位,个人教学特色突出。

4.遵循课程教学大纲安排,思政教学目标明确,能够从知识、能力、价值观三方面进行教学设计,育人目标与课程所属学科、专业契合度高,充分提炼专业课程蕴含的育人元素,可有效支撑教学目标的达成。

5.课堂内容饱满,教学环节设计精妙,情景与活动设计新颖,思路清晰,课堂教学方法灵活多样,熟练、有效运用多媒体等各种现代教学手段,完整且巧妙融入爱国情怀、法制意识、社会责任、仁爱之心、人文精神等课程思政内容要素,达到思政育人润物无声的效果。

6.突出教师主导和学生主体作用,学生学习状态良好、课堂教学参与度高,师生互动良好,课堂气氛活跃,学生获得感较强。

7.课堂教学效果受到学生、校内外同行专家等的广泛认可,育人成效显著,课堂教学模式可推广、可借鉴。

四、工作程序

(一)教师申报及所在单位推荐

项目负责人填写对应的示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3)、《申报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提交至所在学院或单位。各学院进行分类排序后,于2021年6月15日17:00前将经过推荐排序的《申报汇总表》和所推荐项目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提交至H608室。

(二)专家评审

教务部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答辩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对课程思政示范项目进行公示。

五、其他事项

(一)同一教师本年度最多同时参与两类示范项目申报。

(二)获评认定为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的,将依据校区相关奖励办法进行奖励,并优先推送参评市级及以上各类课程思政相关项目评选。

(三)各学院及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课程思政建设改革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教师的相关培训、指导、引领和支持,带动教师全员积极参与课程思政教学改革。

工作联系人:顾佳慧,86546723

附件:1.哈工大(深圳)课程思政示范团队申报书

2. 哈工大(深圳)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

3. 哈工大(深圳)课程思政示范课堂申报书

4. 哈工大(深圳)2021年度课程思政建设改革示范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

教务部

2021年6月1日

附件: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关于开展2021年度课程思政建设改革示范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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