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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1年春季学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2021-04-13 0 新闻公告 来源: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新闻网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文件第十七条“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的要求,经研究,党校定于2021年4月16日至4月24日举办2021年春季学期发展对象培训班。

一、培训内容

本期培训由专家讲座、党务培训、集中研讨、红色家书/诗词/经典展示,学员撰写培训心得、闭卷考试等环节组成。课程安排见附件1。

二、培训对象

共 293 名,名单详见附件2。

班长:谢溢娟

副班长:王梦洁、勾淑婷;

小班班长:李唯一、何京航、陈金、邓雯月、刘自涵、

姜艳涛、傅必成、彭莹莹

三、培训要求

(一)培训班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确有极特殊情况,请于党校开课前将书面请假条经导师签字后递交党校班长报所在党支部/党总支审批后方可准假(附件3)。未经批准不出席党校课程者,本次培训成绩无效。

(二)各位学员请于每次课前10分钟前完成签到,未签到且无请假条者记为缺勤。缺勤2个学时(含)以上的,考勤不予通过;优秀学员评选优先选择全勤的学员。

(三)每位学员须提交一篇3000字以上的培训心得。全体学员请于4月24日上午10:00前将本期培训心得提交到所在班级班长处,班长在期末考试前将心得提交至培训班老师处。逾期视为培训成绩无效。

注:请全体学员提前加入培训班QQ群:852865101(须提交本人学号验证入群)。

附件:

1.2021年春季学期发展对象培训班课程安排

2.2021年春季学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名单

3.2021年春季学期发展对象培训班请假申请表

4.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党校培训班心得撰写专用纸

(联系人:匡尔娜,电话:26031950)


附件1:2021年春发展对象培训班课程安排0411.doc

附件2:2021年春季学期发展对象名单.xlsx

附件3:2021年春季学期发展对象培训班请假申请表.doc

附件4: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党校培训班心得撰写专用纸.xls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党校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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