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本科教学准入考核的通知
教务部通﹝2021﹞59号
各学院、实验与创新实践教育中心:
本科教学准入考核是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为弘扬哈工大“规格严格,功夫到家”的优良传统,严把教学质量关,营造教师重视本科教学的良好风气与氛围,现启动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的本科教学准入考核工作。请各学院根据本科生培养方案和执行计划,组织本学院教师做好本科教学准入考核的准备工作。本学期计划完成2021秋季学期以及部分2022春季学期拟开设课程的准入考核工作。
一、准入考核相关要求
首次为我校本科生授课的全职教师应通过本科教学准入考核。准入考核分为院级考核(学院层面备课检查、学院试讲)与校级考核(学校层面备课检查、学校试讲)。
院、校两级考核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数学与自然科学基础课、技术基础(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独立设课的实验课、课程设计以及工程训练(金工实习、电子工艺实习)等课程。
院级考核课程包括:专业选修课、文理通识课、非独立设课的实验课等课程。
对于申请讲授院、校两级考核课程的教师,学院负责组织院级考核,并推荐通过院级考核的教师参加校级考核,通过校级考核的教师即获得本科教学准入资格。
对于申请讲授院级考核课程的教师,学院负责组织院级考核,通过院级考核后即获得给本科生上此类别课程的资格。
对于申请讲授非独立设课的实验课的学院教师,若理论课授课教师与课内实验指导教师为同一人,则实验课与理论课一并进行准入考核;若理论课授课教师与课内实验指导教师不同,则课内实验课教师还需参加院级考核。
申请准入考核的新教师(新聘且无教学经验的青年教师)一般应有听课、助课经历,听课、助课的范围不限定拟授课课程。对于新教师,学院应安排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水平高、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教师作为其指导教师,在其准备教学文件、备课、试讲等过程中对其进行指导。
申请准入考核的教师应准备好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并至少完成2/3的教案(对于申请讲授拟在2021春季学期及以后开设的课程的教师需至少完成1/2的教案)等教学文件,并准备好至少4个学时的试讲内容(绪论除外)供试讲考核专家选择(每次试讲按1学时准备),参加培训、听课、助课的教师还应提供相应的记录。
二、准入考核流程
1.院级准入考核
(1)在教师进行院级试讲前,学院应组织专家对教师备课情况及教师提交的教学文件进行审查。
(2)学院应组成不少于5人的考核专家组,成员应为本专业或相关学科专业有丰富教学经验的、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应至少包含一名非本学院专家。
(3)学院应提前一周将试讲时间、地点、专家组名单等信息通知教务部。
(4)学院组织教师试讲,参与考核的专家填写《教师试讲评价表》(附件1),考核组组长除需填写《教师试讲评价表》外,还需填写《教师试讲评价汇总表》(附件2)并签字。对于试讲通过的教师,学院填写《教师开课推荐审批表》(附件3),连同《教师试讲评价表》及《教师试讲评价汇总表》一并报教务部。
2.校级准入考核
(1)教务部组成不少于5人的考核专家组(成员应为教学水平高的校内外专家),审核已通过院级准入教师的教学文件,检查其备课情况,并安排校级试讲。
(2)教师通过校级试讲即获得本科教学准入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本科教学任务。试讲未通过者经改进提高后可申请第二次试讲,第二次试讲不通过者一年内不再安排其进行校级试讲。
三、免试讲条件
对于申请讲授院、校两级考核课程的教师,如符合以下认定或申请条件,可向所在学院提出免试讲申请(附件4)。对于符合认定条件的教师,学院对其认定条件进行核实确认后交教务部备案;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教师,学院应依托教学委员会对申请教师的已授课课程与拟授课课程的相似度、教学经验、教学效果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后,对其免试讲申请进行审批,学院审批通过后交教务部进行校级审批。
具备如下认定条件之一的教师可免院级和校级试讲:
(1)获得国家级人才称号及以上人员,如院士、中组部千人计划(不含青年千人计划)、中组部万人计划(不含青年拔尖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不含青年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或同等级别人才。
(2)国家级教学名师奖或省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3)主讲过拟开设课程或相近课程,并获得校级教学名师奖或从事高校教学工作满十年。
满足下列审核条件两项以上(含两项)的教师可申请免院级和校级试讲:
(1)获得中组部青年千人计划、中组部青年拔尖人才、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重要省部级人才称号或同等级别人才称号。
(2)具有6年以上(含6年)高校教学工作经验,教学效果优秀。
(3)教学文件完备,并完成2/3(含2/3)拟授课课程教案。
教学文件完备、完成拟授课课程全部教案,并具备如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校级试讲:
(1)高校教学工作满3年,教学效果优秀,并在近三年的校级教学竞赛中获奖。
(2)新入职我校的教师,拟授课课程教学经验满3年,教学效果优秀。
(3)拟讲授课程≤16学时。
对于申请讲授院级考核课程的教师,学院在对其进行准入考核时,需根据拟讲授课程的性质、教师的教学经验、以往的教学效果等情况决策教师是否可以免试讲。
免试讲不等于免准入考核。免试讲教师应认真备课,并按准入考核要求准备好相应的教学文件。学院应组织专家对免试讲教师的教学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才能为本科生授课。
四、教师开新课
已通过院级考核、并较好地完成相应教学任务的教师,申请讲授新课时,如申请讲授的是院、校两级考核课程,需按此类别课程的要求完成院级考核和校级考核;如申请讲授的是院级考核课程,由学院负责考核,考核通过填写《教师开新课审批表》(附件5),报教务部备案。
已通过校级考核、并较好地完成相应教学任务的教师,申请讲授新课时,由学院负责考核,考核通过填写《教师开新课审批表》(附件5),报教务部备案。
五、时间要求
2021年5月21日前各学院应完成本学期的院级准入考核工作,并将相关材料递交至教务部。校级考核计划于5月24日- 6月15日之间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部沟通,联系人:张奥博,电话:26032562 (2562)。
教务部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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