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企业创新实验课的通知
教务部通﹝2020﹞90号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文件精神,为深化产教融合,健全多元化办学体制,全面推行校企协同育人,学校开展深化“引企入教”改革,吸引优秀企业开设创新实验课,推进创新教育理念,培养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促进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环节。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申报
(一)申报要求
1. 课程设置
企业创新实验课为本科生选修课程,课程设置应结合先进技术及我校专业培养目标,体现校企联合育人的特色。
2. 学时和学分设置
申报课程以16-32学时(1-2学分)为宜,一般课程16学时为1学分,单独设置的实验课24学时为1学分。
3. 授课教师
授课教师应为企业中的技术或管理专家,具有高级工程师或相当水平,坚持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风端正。
4. 课程内容
与现有本科生的学科专业课程有明显差异,且具有综合性、实践性和创新性等方面的特征,提倡以企业的平台和产品技术为基础,结合学校的具体专业设计课程内容,兼具未来技术研究展望。
5. 授课方式
强调注重课堂教学与实训实践的充分结合,要求课程的实训实践环节要求不低于整体教学学时的50%。
6. 考核方式
通过日常教学讨论、实训实践等多样性的方式进行考核。学生考核成绩合格,可获得创新学分。
7. 课程容量
选课容量由授课教师确定。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报送要求
1.企业申请
申报企业与“实验与创新实践教育中心”(以下简称实验中心)对接课程所需的实践条件,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企业创新实验课申请书》等附件(见附件1-6),提交实验中心。
2.专家评审
申请材料由实验中心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提交教务部组织专家评审,通过评审的课程可以开课。
二、日常管理
企业创新实验课纳入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接受学生评教和专家督导。
三、联系方式
如有问题,可联系实验中心。
联 系 人:曹金龙
联系电话:0755-86970398
附件:
1.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企业创新实验课申请书
2.课程简介模板
3.教师简介模板
4.课程教学大纲模版
5.教学日历模板
6.课程教案
教务部 实验与创新实践教育中心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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