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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参评“广东省道德模范”的通知

2020-08-02 0 新闻公告 来源: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新闻网

各部、处、直属单位、学院、研究院:

根据市文明办《关于开展2020年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及复查工作的通知》(深文明办〔2020〕23号),我校拟推荐1名道德模范预备候选对象参评“广东省道德模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凡符合广东省道德模范推选标准,在深圳生活、工作或学习的中国公民,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被推荐。深圳市文明市民(道德模范)、往届广东省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时代楷模”“南粤楷模”“中国好人”“广东好人”等可优先推荐。推荐候人中,除已牺牲(或去世)的之外,一般不推荐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往届广东省道德模范、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不再参加评选。

二、工作要求

(一)推选标准

广东省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类。具体推选标准如下:

1.总体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文明道德风尚的示范引领者。

2.分类标准

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群众广为颂扬。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为广东省道德模范候选人:

(1)政治表现存在问题;

(2)有违法违纪行为;

(3)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4)参与“黄、赌、毒”;

(5)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6)在诚信方面有不良记录;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在市场监管、税务、环保等方面有违法违规问题;

(9)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二)申报材料

填写《广东省道德模范推荐表》(见附件),另附3000字左右候选人详细事迹(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及免冠白底证件照一张(JPEG格式,不小于1M)。

材料电子版请于8月3日(周一)上午10点前报送至电子邮箱xcbsz@hit.edu.cn,逾期视为放弃。

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0年8月2日

(联系人:向碧霞,联系电话:0755-86136152/15521223341)

第七届广东省道德模范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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