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团组织关系转接是团籍延续的重要方式,是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时必须及时办理的手续。每名毕业生团员在离校前,都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新接收单位(保留团籍的党员也需要进行团组织关系转接)。为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团员离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出对象
2020届毕业生团员(含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
二、转出流程
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团员、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团员、继续升学的毕业生团员、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毕业生团员等各类组织关系转接规范流程,跨省跨系统转接团组织关系相关规范流程具体按照团省委文件要求进行操作,请全体毕业生同学认真阅读广东省团委《关于做好2020年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见附件1)。团员若在发起转接后发现信息填写错误,可在“广东共青团”公众号自行撤回组织关系转接,重新申请。
(一)省内去向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
省内团组织关系转接(含已落实工作单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继续升学等情况)可在“智慧团建”系统线上操作,无需开具纸质介绍信。相关流程如下:
1.毕业生团员联系需转入的团支部,说明转入事项,征得转入团支部同意后办理线上团组织关系转出。
2.毕业生团员登录到“广东共青团”或“12355青年之声”团员微信移动端首页,选择智慧团建“团组织关系转接”,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
3.提交成功后,由毕业生团支部团支书登陆智慧团建系统手动审核(可登陆PC端审核或登陆微信企业号“广东共青团”审核),再依次流转到转出团支部直接上级团组织、转入团支部、转入团支部直接上级团组织审核。
4.升学毕业生团员的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我校,原则上应在新学校(学习单位)开学后30个自然日内,将组织关系转接到新学校(学习单位)的团组织。
(二)省外去向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
毕业生团员如需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省外普通单位(非共青团广东省委所辖团组织),即需将团组织关系转到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金融单位、中央企业、全国铁道系统和全国民航系统等(不含团组织关系在广东的中央企业和单位)所辖团组织,无需开具纸质介绍信。应参照附件1转接规范确认申请转入的团组织。相关流程如下:
1. 毕业生团员登录到“广东共青团”或“12355青年之声”团员微信移动端首页,通过智慧团建“团组织关系转接”,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
2.毕业生团支部和直接上级组织登录系统(可登陆PC端审核或登陆微信企业号“广东共青团”审核)审核毕业生团员转出申请,完成审核通过流程;
3.该申请将由省外团组织在其相应使用的“智慧团建”系统中审核,审核时间如果超过10个自然日系统将自动退回。广东团员申请转至北京、福建所辖团组织的,应按当地要求完成团员报到。
毕业生团员如需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省外特殊单位(非共青团广东省委所辖团组织),即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所辖团组织,或保密涉密单位团组织,应依托智慧团建系统转至 “临时中转团组织”,同时办理线下转接手续,凭纸质介绍信到接收单位团组织报到。相关流程如下:
1.毕业生团员将组织关系转至“临时中转团组织”(需先选择“转至广东省内的团支部”,组织ID:15606145);
2.各学院团委汇总需开具介绍信的毕业生团员信息,填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见附件2)、《毕业生团员纸质介绍信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向学校团委提交申请,由学校统一开具介绍信;
3.毕业生团员凭介绍信到新单位团组织报到,并于2020年9月30日前将介绍信回执寄回所在学院团委,由学院将回执统一上交至学校,学校团委根据回执对转出团员统一登记造册备案。
(三)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
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高校毕业生团员,参照党组织关系管理有关规定(组通字〔2015〕33号),团员的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的学校团组织,保持党团一致(团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相关流程如下:
1. 各学院团委提前登陆“智慧团建”系统建立“2020届出国留学(出境学习)团员团支部”。团员离校出国前,向所在学院团委提交《出国留学(出境学习)团员保留组织关系申请表》(见附件4),在“智慧团建”微信移动端将组织关系转接到学院“出国留学(出境学习)团员团支部”。
2.各学院团委汇总团员提交的申请表,填写《毕业生团员出国(境)信息汇总表》(见附件5),学校团委审批后,统一登记造册备案。
3.各学院团委集中管理该类团员,与团员保持定期联系,做好团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
(四)延迟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团员
已办理延迟毕业的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可转接至智慧团建系统所在团组织建立的“延迟毕业学生团支部(总支)”。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团内有关规定和“智慧团建”功能设置,团员必须交清当月及所有欠交团费后,方可启动团组织关系转接流程。转出团支部和转出团支部上级团委应及时审核团员的转接申请,组织关系转接流程进入“转入团支部待审核”或“转入团支部上级团委待审核”状态后,转出团组织要积极协助团员联系督促转入团支部或转入团支部上级团委及时审核转接申请。转入团支部未审核同意接收团员之前,由原团支部继续履行团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因转接流程跨月而产生的欠交团费由转出团组织负责收缴。
(二)转出团组织要认真核查团员的团籍资料、发展团员编号、工作单位和就业去向。根据团内有关规定,2017年起入团的团员必须填写发展团员编号才予以承认团员身份,“智慧团建”系统将对未填写发展团员编号的团员转接予以限制。转入团支部在审核已落实工作单位毕业生团员转接申请时,如发现团员工作单位不在本地或就业去向不明,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拒绝该转接申请并说明具体原因。2020年5月下旬,广东“智慧团建”将上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匹配学习工作单位功能,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时可搜索填写。
(三)省内转接的团员,转入团支部必须在30个自然日内(含30日)完成组织关系转接的审核工作,超时“智慧团建”系统将默认为转入团支部同意接收并自动审核通过;转入团支部的上级团委必须在72个小时内完成接收审核,超时“智慧团建”系统将默认为上级团委同意接收该团员并自动审核通过;团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由转入团支部及其上级团委承担。跨省跨系统转接的团员,团支部应在10个自然日内完成省外团员报道审核工作。
(四)转入团支部及其上级团委如无故退回团员的组织关系转入申请,团员可在被退回的30个自然日内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发起申诉,由转出和转入方的共同直接上级组织仲栽。如上级仲裁通过团员申诉,则团员直接转接到转入支部;如申诉被驳回,则团员仍归属转出团支部。审核团员转出、转入申请必须实事求是,转出团组织尤其要把好团员去向关。
四、注意事项
(一)做好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的统筹协调工作。“学社衔接”是确保学生团员进入社会不失联的关键一环。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要把组织关系转接纳入毕业生离校整体的工作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各学院团委书记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全面熟悉和掌握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和规范管理的各项政策,尤其要认真、严格、慎重审核毕业生团员的就业和升学具体详细去向,确保转出工作高效推进。要严明团的组织纪律,强化毕业生团员的团员意识、团章意识教育,引导团员重视做好团组织关系转接。
(二)做好毕业生团员信息汇总工作。各二级团委要根据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办理情况,及时做好转接团组织关系转接记录台账,备注清楚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去向。同时对未转出的团员逐一摸清原因,明确转出时间,做好监督工作,保证每个毕业生团员的组织关系落到实处。
对于转往省外特殊单位的毕业生团员,需填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见附件2),并另行提交《2020届毕业生团员纸质介绍信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
(三)做好出国留学(出境学习)团支部的管理联络工作。团员离校出国前,团组织关系保留在“出国留学(出境学习)团支部”。
对于出国留学(出境学习)团员,需另行提交《出国留学(出境学习)团员保留组织关系申请表》(见附件4)、《毕业生团员出国(境)信息汇总表》(见附件5)至所在学院,并汇总提交至学校。学校团委审批后,统一登记造册备案。
(四)做好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节点要求。5月31日前,摸清各学院毕业生团员底数;9月30日前,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发起率不低于90%;10月30日前,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完成率不低于95%;11月30日前,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实现应转尽转。
对于全体毕业生团员(含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团员、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团员、继续升学的毕业生团员、出国留学(出境学习)毕业生团员、延迟毕业团员),均需填写《2020届毕业生团员转出信息汇总表》(见附件6)。
请各学院团委在6月15日下午14:00前将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电子版报送至学校团委邮箱hitsztw@163.com、压缩包命名格式为:“学院名称+毕业生团组织关系”,附件4复印件提交至H栋617办公室。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学校团委李文庆老师。
附件1:广东省团委《关于做好2020年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doc
附件3:XX学院2020届毕业生团员纸质介绍信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4:《2020届出国留学(出境学习)保留团组织关系申请表》.doc
附件5:XX学院2020届毕业生团员出国(境)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6:XX学院2020届毕业生团员转出信息汇总表.xlsx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委员会
2020年6月9日
(联系人:李文庆,电话:86525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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