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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黄冈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黄冈师范学院 院校代码 10514

  二、学校地理位置黄冈师范学院地处楚头吴尾、通江达海的湖北省黄冈市,位于武汉城市圈,城际铁路半小时直达。京九、沪蓉等交通大动脉贯穿全境,交通便捷。2007年,被评为中国“宜居城市”,2017年,被评为“魅力中国城”十强城市。

  四、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市、区)招生,具体招生信息见相关省(市、区)的招生公告。

  七、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2、学生入学后,可按国家相关政策和学校规定程序转换专业。

  八、录取原则

  2、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加分或降分标准。

  4、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它未录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我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教育厅和湖北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详情由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

  1、奖助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明珠学子奖助学金等。根据学生在校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进行评定,获得奖学金的人数可达学生总人数的50%以上。其中,最高奖学金额度可达每年8000元/人。

  3、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设有困难学生补助基金和勤工助学基金,对特困生提供专项补助,并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十二、报到注册

  十三、联系方式

  电 话:0713-8616617 8835368 联 系 人:徐德平

  电子邮件:zhaoban@hgnu.edu.cn

  网 址:www.hg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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