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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民生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依法进行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2012年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1、学校全称:河南大学民生学院

  3、办学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5、办学层次:本科

  7、办学理念

  8、办学特色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

  2、计划公布形式: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院通过招生章程与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4、男女生比例:男女生比例不作限制。

  (三)录取规则

  2、艺术类专业(包括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录取原则是:在文化课成绩达到分数线、德智体美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4、报考我院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必须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

  (四)收费标准

  (五)奖助措施

  2、学院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采取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措施予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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