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1、学校全称: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学校部委码:10084
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朝阳西大街13号(新校区)
4、办学层次:本科
6、录取规则: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各专业入学后外语课程均使用英语教学。
(4)身体健康要求:建筑学、城市规划和工业设计三个专业色盲、色弱的考生限报。
A、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该省份的相关规定进行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C、我院设有专业志愿级差:其中第一专业志愿和第二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5分,第二专业志愿和第三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3分,第三专业志愿和第四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2分,其余各级专业志愿不再设级差。无院校志愿级差。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
E、对于加分和降分投档的考生,我院均按投档分数录取。
7、奖励: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以及企业奖学金(如阿特拉斯·科普柯奖学金、秦皇岛市政集团奖学金、皇明集团奖学金等),按学生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情况每年评选一次,奖学金最高额达每年8000元。
9、学费及住宿费标准:艺术设计专业学费6000元,其它本科专业学费3500元,专科专业学费5000元。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每生每年住宿费500、600、800元。
(1)联系电话:0313-2050802 2080034 (2)传真:0313-2080040
(5)QQ群号: 81941516 122179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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