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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程大学科信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学院全称:河北工程大学科信学院

  学院国标码:13578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招生条件: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招生工作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1、按我校招生计划的100%至120%调阅考生档案。

  3、按生源地省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处理符合照顾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录取有关事宜。

  5、建筑学、城乡规划两个专业要求有一定美术基础,入学后复试。

  7、学校以英语作为外语语种组织教学。

  9、学历证书的发放将依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和《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26号)文件执行。凡修满学业,达到学院规定的毕业条件的毕业生,颁发“河北工程大学科信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河北工程大学科信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学费标准:10000元/年。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招生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咨询和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kexin.hebeu.edu.cn

  联系电话:0310-8579060

  邮编:056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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