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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艺术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2.学院代码:12885

  4.学院性质:省属公办普通高等专科艺术职业学院

  北校区位于石家庄体育北大街广惠路31号

  7.学院历史:学院前身是1955年建立的河北省艺术学校,是河北省唯一一所以培养表演艺术人才为主的国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艺术学院,具有河北省艺术教育最雄厚的师资,被河北省文化厅授予“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基地”,建有河北省首个开放式国家级舞蹈表演专业实训基地。办学五十多年,培养出了李胜素等17名中国戏剧“梅花奖”得主、中央电视台“全国青年歌手大奖赛”美声唱法金奖梁召金、雕刻家王少军,影视演员赵彦国彰、马树超、杨志刚、刘彦君等众多艺术人才。在校生连续多年参加央视春晚,被社会誉为 “河北艺术人才的摇篮”。

  8.招生人数:经主管部门批准,2012年学院招生计划800名

  10.统招专业:

  艺术文联考舞蹈类--舞蹈表演(含健身舞蹈、国际标准舞表演、群众文化艺术方向)、音乐教育、舞蹈编导、表演艺术等;

  校考艺术类--参加河北师范大学校考:主持与播音、编导类(摄影摄像技术、电视节目制作);参加河北科技大学校考:模特与礼仪。学院承认以上校考成绩;

  文史类--文化事业管理、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文化经纪人、演出运营方向)、文化创意与策划、公共关系、摄影摄像技术、电视节目制作。

  (1)经省教育厅核准的学院单招计划性质属国家统招计划,学院独立组织文化素质和专业测试,自行划定分数线,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正式录取。该单招政策只针对河北生源。详细《单招实施方案》和《单招章程》请登录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12.毕业证书:学业期满、达到毕业条件,颁发经河北省教育厅批准的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一)统招录取规则

  14.报考主持与播音、编导类专业,需参加河北师范大学组织的专业校考,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按以下原则录取:专业测试成绩达到学院自行划定的专科控制分数线,参照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6.文史类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公共关系专业男女不限。北京地区报考学院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学院在北京组织的校考,专业测试成绩合格,参照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院在其他省份招生的录取规则参照上述相关专业的录取规则;

  (二)单招录取规则

  19.被统招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学院的单招录取,被学院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院校的录取。在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对口招生)及院校单独招生考试中被确定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学院不予录取。

  四、收费及其他:

  22.2012年美术系新生在北校区学习,其余专业学生在青园街校区学习;

  招生电话:0311-86665001 0311-86663618 15333237474

  招生邮箱:86665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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