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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按照“依法管理,从严治招,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为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二、校址:邯郸学院在河北省邯郸市学院北路530号,邯郸学院武安分院在河北省武安市中兴路1100号,邯郸学院大名分院在河北省大名县京府大街43号。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1、报考文史和理工类专业考生,依照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设专业级差。

  3、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五官端正,无明显异常,有慢性病或澳抗呈阳性者慎重填报。

  5、学校不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

  7、以上录取原则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

  1、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非外语专业,需慎重填报。

  3、学生在校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标准,由邯郸学院颁发普通高校本、专科学历证书;本科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邯郸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5、初等教育、英语教育两个专科专业分别在邯郸学院大名分院和武安分院办学(以分专业招生计划中标注的办学地点为准),其它本科和专科专业在邯郸学院办学。

  咨询、联系方式:电话0310—6260228、6260050

  网址: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4683.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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