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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章程
一、概况
2、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4、办学层次:大学专科
6、邮政编码:434020
8、联系电话:0716-8023541,8023542,8023600
10、网址:http://zjb.hbzyy.org
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现开设有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口腔医学、中医学、中医骨伤、针灸推拿、康复治疗技术、医疗美容技术、中药、中药制药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护理、护理(涉外护理方向)、助产、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等15个普通专科专业和专业方向,学制三年。
招生对象:⑴、高中毕业生及社会考生参加普通高考,达到其所在省市区教育部门划定的录取分数线;⑵、湖北省中职毕业生参加湖北省中职升高职高考,达到省教育厅划定的录取分数线。
四、专业培养对外语语种、男女比例和身体健康的要求
五、录取原则
2、学校录取的考生必须明确填报我校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时,接收报考我校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不设分数级差。
4、护理、助产、医疗美容技术专业录取条件请参照我校网站(http://zjb.hbzyy.org)详细说明。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学生毕业按国家就业政策,实行学校推荐,学生自主择业,由湖北省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发放就业报到证。
学费:人民币4000元/学年
奖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获奖比例占在校生的20%。
八、附则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〇一二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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