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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专科)
1.南湖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306号(邮编:430070)。设有:机电工程系。
五、招生录取规则
2.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4.身体健康要求: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6.艺术类专业录取:需参加生源地省级艺术类专业联考且成绩合格。
分科类、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批次和时间、志愿填报方式等以各省招生办公布的信息为准。
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2018年收费标准为:学费5000元/生/年(其中:艺术类专业6500元/生/年);住宿费880元/生/年。
经招生录取并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修完学院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1.按照国家政策享受奖助学金。标准为: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000元/生/年)。
3.设立“绿色通道”,对家庭困难学生实行费用缓缴或部分减免,确保学生顺利入学就读。
十、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传真:(027)87378079
学院网址:http://www.hbsy.cn
全国统一招生代码:12982; 湖北省招生代码:9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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