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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学院全称: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      国家代码:12985

  第三条  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高等职业学院

  第七条 学制及文凭:学制三年。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根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3、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九条  收费标准:按湖北省物价部门审核的标准收费。

  第十一条 联系方式

  传 真:027-59814556

  邮 箱: zs@hbswkj.com

  邮 编:43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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