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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为了保证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等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院概况第二条学院全称: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第三条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职院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基本情况:

  第三章招生计划第四条2012年招生计划表

招生专业 招生人数 学 费 (元/年) 住宿费 (元/年)
普高招生 对口招生 合计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65 60 125 5200 1000元或1200元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电动汽车方向) 40 40 5200
汽车电子技术 50 50 5200
汽车电子技术(线束设计方向) 50 50 520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50 60 110 5200
模具设计与制造 50 190 240 5200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50 190 240 5200
物流管理 50 50 5200
会计电算化 50 50 5200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65 65 5200
材料工程技术 60 60 5200
电机与电器 60 60 5200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60 60 5200
合 计 700 500 1200 —— ——

  第六条对所有已投挡考生,学院按照报考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进行非第一志愿考生录取。

  第八条学院分管领导阅档,负责审查预录取考生的体检受限情况,具体体检受限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条在录取过程中学院可作出调整专业计划的决定。专业计划的调整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方案,经学院分管领导同意后,上报省招生办批准方能实施。

  第十一条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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